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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治陈规陋习 树立文明新风

作者:海兴文明网 来源:http://www.haixingwenming.com 日期:2024-05-13 15:30:26 人气:

整治陈规陋习 树立文明新风

——农村陈规陋习专项整治倡议书

 

广大居民:

    为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、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,有效遏制高价彩礼、大操大办、厚葬薄养、人情攀比、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,减轻在人情、宴席、彩礼等方面支出负担,倡议如下:

    一、弘扬新风,遵守公德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,广泛传播文明社会的新思想、新观念。弘扬传承中华传统美德,加强家庭、家教、家风建设,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。破除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,自觉遵守公共秩序、文明公约、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。

    二、婚事新办,文明简约。树立正确婚恋观念,坚决抵制索要“高价”彩礼,倡导“低彩礼”“零彩礼”等婚嫁新风。提倡喜事俭办,反对铺张浪费。崇尚文明喜庆,追求庄重典雅、简朴温馨的订婚、结婚仪式,抵制低俗婚闹和封建迷信等活动。
    

    三、节俭治丧,文明祭扫。百善孝为先,弘扬孝老敬老风尚,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。提倡丧事简办,控制治丧时间和丧葬规模,杜绝大操大办,反对封建迷信;严格殡葬管理,不乱埋乱葬。鼓励鲜花祭祀、植树祭扫、踏青遥祭、家庭追思会等祭祀形式。

    四、破旧立新,移风易俗。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,倡导在生儿育女、升学入伍、生日庆典、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时,自觉抵制盲从攀比、跟风宴席,做到能免则免、能减则减,尽量不请客、少请客,不送礼、不收礼。不相信封建迷信,自觉除陋习、树新风。

    五、党员干部,率先垂范。党员、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,严格执行操办婚丧事宜规定,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和亲朋好友养成良好风尚,及时劝诫、制止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、封建迷信等行为。

    倡导移风易俗,树立文明新风,需要人人参与、相互监督、共同行动,从自身做起、从家庭做起、从现在做起,一起“破陈规、除陋习、传文明、树新风”,自觉做新风正气的积极倡导者、主动传播者和自觉践行者,为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贡献力量。(监督电话如下)
  

 

海兴县农业农村局:0317-5544705

海兴县文明办:0317-6621588

海兴县社会事务局:0317-6621134

苏基镇人民政府:  0317-6621106
辛集镇人民政府:  0317-6686001

高湾镇人民政府:  0317-6678068

赵毛陶镇人民政府: 0317-6656387

张会亭镇人民政府: 0317-6676004

小山乡人民政府: 0317-6698003

香坊乡人民政府: 0317-668739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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