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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我县第三季度“海兴好人”征集活动开始啦!

作者:海兴文明网 来源:http://www.haixingwenming.com 日期:2022-09-01 10:58:19 人气:

   为不断推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,大力倡导崇尚道德模范、学习道德模范、关爱道德模范、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风尚,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,树立文明和谐新风,海兴县文明办决定,自2022年第一季度起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季度“海兴好人”推荐评选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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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思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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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结合我县乡村振兴、抗击新冠疫情、文明县城创建等重大事件,选树一批事迹突出、群众认可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,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活动,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、文明风尚的维护者、美好生活的创造者,为不断推动海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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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标准及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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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范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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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凡符合评选标准,在我县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的人士,不分年龄、性别、民族、职业,均可作为评选对象。已经获得县级以上道德模范称号的,不再列入推荐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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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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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在日常工作、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、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。

01

助人为乐模范: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;

02

见义勇为模范:关键时刻临危不惧,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;

03

诚实守信模范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严格自律、履行承诺;

04

敬业奉献模范:立足本职,爱岗敬业,艰苦奋斗,在提高服务质量、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;

05

孝老爱亲模范:孝敬父母,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家庭和谐,事迹感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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